[主观题]

2006年10月26日,人民法院受理A国有企业的破产案件,并于2007年12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A国有企业破产程序终结。2009年1月15日发现A国有企业曾于2006年10月23日放弃自己对B企业的债权。对此情形,应由管 理人追回财产,向债权人追加分配。( )

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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