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下事项属于省厅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处工作职责的是( )。浙审文[2012]5号第5.6.7.8条

A.组织召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题会议

B.制订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

C.负责组织审定评分情况,负责汇总和总结高校审计情况

D.承担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参考答案与解析:

相关试题

审计实施方案应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并经省厅省属高校经济责任 审计处会稿。

[主观题]审计实施方案应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并经省厅省属高校经济责任 审计处会稿。()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查看答案
  • 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 ) 。浙审文[2012]5 号第 10

    [单选题]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 ) 。浙审文[2012]5 号第 10 条A. 学校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学校操作行 为规范化情况、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B. 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其所在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 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经济管理、遵守财经法规及其他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 经济责任C. 学校科学发展、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经济管理、遵守财经法规、高校领导干 部廉洁从业情况D. 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学校操作行

  • 查看答案
  • 《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 ) 自 起施行。 浙审文

    [单选题]《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 ) 自 起施行。 浙审文[2012]5 号第 36 条A. 2012 年 1 月 1 日B. 发布之日C. 2011 年 11 月 30 日D. 2012 年 2 月 15 日

  • 查看答案
  • 《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的主要制定依据有 ( )浙审文

    [单选题]《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的主要制定依据有 ( )浙审文[2012]5 号第 1 条A.《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 《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 、 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B.《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党政主 、 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问效问责办法》和《浙江省审计厅 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试行办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

  • 查看答案
  • 下述说法属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重要性原则的是( )浙审责[2011]86号第16条

    [单选题]下述说法属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重要性原则的是( )浙审责[2011]86号第16条A.突出对重要经济活动应负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进行评价B.选用直接数据和审计结果为依据,剔除不相关因素,按照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评价C.审计职能和审计手段所涵盖的范围内进行评价D.突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对财政、土地、政府投资项目、环境、民生等领域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

  • 查看答案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指( ) 。浙审经[2011]110 号 第

    [单选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指( ) 。浙审经[2011]110 号 第2条A.党委书记B.总经理C.董事长D.法定代表人

  • 查看答案
  • 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不包括 ( ) 浙审责[2011]86号

    [单选题]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不包括 ( ) 浙审责[2011]86号第 24 条A.基本情况B. 审计评价C.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责任认定D. 审计建议

  • 查看答案
  • 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包括( )。浙审责[2011]86号第

    [单选题]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包括( )。浙审责[2011]86号第22条A.定量评价B.定性评价C.综合评价D.全面评价

  • 查看答案
  • 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浙审行[2011]120号第17条

    [单选题]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浙审行[2011]120号第17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浙委办[2011]91号第37条,客观、重点、谨慎原则A.独立性B.客观性C.准确性D.全面性

  • 查看答案
  • 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做到离任必审。()

    [主观题]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做到离任必审。()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查看答案
  • 以下事项属于省厅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处工作职责的是( )。浙审文[2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