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案例三(一)资料

20 x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

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

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 x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20 x7年6月,A公司所在的B省C市的国税局在对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有偷税行为,遂责令其限期缴纳少缴的税款,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A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C市国税局的决定。A公司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61.A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实物

B.现金

C.知识产权

D.劳务

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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