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理学的一般原理,可以先对政/治权利法进行定义。所谓政/治权利法,就是调整人们在政/治生活中获得、运用、维护和放弃政/治/性/权利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性质,就是事物的特性和本质,即事物具有的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点。故,政/治权利法的性质,也就是政/治权利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点。政/治权利法即为规定人们政/治权利义务的法律,或可称为宪/法性法律,例如宪/法中关于人民政治权利义务部分,等等。总而言之,政/治权利法的性质,即,政/治权利法是一种直接源自宪/法文理词义而产生的赋权性的法律规范。
什么是政治权利的法性质?
[单选题]剥夺政治权利在性质上属于( )。A.附加刑B.主刑C.徒刑D.经济刑
[试题]()权利属于政治权利。A.批评建议权B.言论出版自由C.受教育权D.社会保障权
[多选题] ()权利属于政治权利。A . 批评建议权B . 言论出版自由C . 受教育权D . 社会保障权
[主观题]政治权利都具有能动的性质,属于逃离国家的权利
[多选题]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多选题]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