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大清民律草案》共五编,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和修订法律馆起草,因而精神原则并未前后贯穿一致。
[判断题] 《大清民律草案》共五编,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和修订法律馆起草,因而精神原则并未前后贯穿一致。A . 正确B . 错误
[单选题]《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2006年真题]A.礼学馆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
[单选题]《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2006年非法学真题]A.礼学馆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
[单选题]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A.总则编B.继承编C.债权编D.物权编
[单选题]、《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哪几个机构共同起草?( )A.谘议局B.资政院C.修订法律馆D.礼学馆
[多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哪几个机构共同起草?()A . 谘议局B . 资政院C . 修订法律馆D . 礼学馆
[多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的起草者是()。A . 谙议局B . 资政院C . 修订法律馆D . 礼学馆
[B单选题]大清民律草案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