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住宅中太阳能辅助电加热回路,是否一定要求设专用回路带剩余电流保护,并于户箱中设电涌保护器。还是只预留插座,并交待电涌保护器由厂家自备即可。在实际工程中严格要求户箱设电涌保护器不可行。
[问答题] 建规中商场属人员密集场所,住宅一、二层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属人员密集场所,如是,那设有商业服务网店的住宅在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时,是否要按二类防雷设计。
[问答题] 2012年《建筑电气》第1期P12页中披露采访林维勇对GB50057-2010第4.3.3(4.4.3)条设置专设防雷引下线的要求是当不满足第5.3.8条要求时才须设置防雷专设引下线。那么,当设计图中仅采用部分钢柱或混凝土柱中钢筋作防雷引下线,且又未设防雷引下线或专设防雷引下线间距大于18(25)米时,是否应判定违反强制性条文第4.3.3(4.4.3)条规定?
[问答题] 《201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电气第五章火灾报警第10答:是否设火灾自动报警按建规执行,如何设计按火规执行。按建规对多层办公楼无明确要求设置,是否多层办公楼均无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另像甲乙类工业厂房及造纸厂之类丙类厂房亦无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本人理解,建规只是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场所列出,但并非只有这些场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建规所列场所均为火灾一级保护对象。果真如此就没必要设火灾二级保护对象了。
[问答题] 按王厚余先生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应用中所提如空调机之类固定式设备的电源回路上不必要装用RCD,是否可明确一下除住宅外的空调柜机等固定式设备的电源回路上不必要装用RCD,以免RCD装用过度。
[问答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9.2-1条: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角、墙角、边缘、设备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是否按10m*10m或12m*8m的网格设计?在建筑物立面上明设避雷网格,必需与建筑专业配合并影响里面造型。
[问答题] 某三层复式机械地下汽车库,层高9.5米,根据GB50116-98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采用感温及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在暖通专业加大通风次数(大于6次/h)的条件下,是否可以采用感烟探测器?
[问答题] 需要同时设感温和感烟的场所是否两种探测器应分别各自满足保护面积和半径的要求。
[问答题] 规范规定,成排布置的配电柜,其屏后要有不小于800mm的检修通道,但对于一般的仓库,且只有一只落地配电箱,设计时靠墙安装。但审图专家认为屏后要有不小于800mm的检修通道。合理吗?
[问答题] GB50057-2010有较大修改,请尽可能明示注意事项或审查要点。
[问答题]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5.4条: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省里专家解释:制定者主要是针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仍采用配电屏的情况;对于主要配电装置都采用标准配电柜的情况,本身已具备防火隔离功能,不必再作隔离。省内图审如何执行?
[问答题] 一、二类高层公建中除消防电梯用电外,其它消防用电例: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等各自的双电源配电箱电源取自配电井道内竖向同一组双电源干线(树干式、预分子电缆、母线敷设供电)提供的电源。是否可行?
[问答题] 根据省厅苏建函科(2011)25号文“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设计单位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5000㎡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20000㎡及以上)进行设计时必须按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能耗监测系统设计,达到“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时对没有设计或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然而从前一段实际中看,上述要求远未实现,设计院均未按要求进行该项设计,而设计深度
[问答题] JGJ16-2008第13.9.12条第4款“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连接插座”。在审图中遇见一设计,应急照明灯具利用插座来连接(应急照明灯用插座来供电)。第4款规定是否是指这种情况。
[问答题] GB50057-2010第5.3.8条中“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作用时”……(1)这里讲的垂直支柱是指位于建筑物四周的所有柱子?还是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所有柱子?(2)如果问题一的答案是指包括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所有柱子均作引下线时,建筑物内的柱子上端不一定刚好有屋面接闪器网格,该柱内钢筋(引下线)又如何与接闪网连接
[问答题] DGJ32/J96-20108.1.1计量系统8.4.1.2管理平台DGJ32/TJ111-20103.0.1能耗监测系统4.1.8能源管理后台请明确不同类别工程应达标的系统框图设计深度。
[问答题] 二类高层住宅公共场所是否一定要求设火灾自动报警,依据为民规?
[问答题] DGJ32/TJ111-2010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附录C条文解释中“空调末端用电不可单独计量”具体是指什么情况?某工程中一直四层功能为宾馆大堂、桑拿浴室、演艺厅、KTV、宴会厅、会议室、影视厅,四层以上为客房。设计按各功能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各分区风机盘管电源引自区内照明箱。此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可单独计量的情况,空调末端用电可以不按楼层或分区计量而是计入照明与插座子项中。
[问答题] 乙炔(C2H2)气体探测器的安装高度问题,按照分子量来算,应该比空气轻,探测器应装在高处,但根据GB50058-1992第2.3.1条第二2点的注解(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空气),似乎应该装在低处,如何确定?
[问答题] 当屋面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电辅助加热时,电辅助加热的配电回路如何设置电涌保护器?
[问答题] 高层建筑中的防空障碍灯用电量小,是消防用电还是非消防用电?供电电源很难配置。有人设计时把防空障碍灯的双电源取自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同时加上消防时应急切断供电。
[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名称为精粹主生产车间,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总建筑面积为10958㎡,其中含三层办公、会议、质检室等附设用房计建筑面积为1275㎡;生产车间为单层,建筑标高为13.50米。某电气设计人员在三层附设用房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在单层、高度为13.50米的生产车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此,甲、乙、丙、丁提出以下不同看法:甲认为按《警规》GB50116-98第3.1.1条(续表3.1.1)规定,单层厂房不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乙认为按《建规》GB50016-2006第11.4.
[问答题] GB50364-2005第5.6.2条: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第5.6.3条: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动作电流值不得超过30mA。问题:集中式太阳能系统中循环泵、电热水机组回路是否要设剩余电流保护,保护动作电流应如何选择?(5.6.3条仅明确了内置加热系统回路的保护动作电流值不得超过30mA)
[问答题] 为了满足JGJ16-2008第13.9.8条的要求,例如地下室有好多防火分区,采用了好多防火卷帘作分隔,那么每个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都要采用一个双电源切换箱,为了减少双电源切换箱,由此产生:防火卷帘的电源由其所在防火分区的双电源切换应急照明箱供给,但这涉及到计费,即防火卷帘与应急照明用电是否同价?如果不同价,就不可行。有些设计中,防火卷帘电源由就近的排烟机房内双电源切换箱供给,我个人认为这不符合JGJ16-2008第13.9.9条的要求,因为第13.9.6条要求排烟风机双电源末端切换。第13.9
[问答题] 关于应急照明问题:如何处理建规编制组2007年3月12日“关于规范第11.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提出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供电时,可从就近的终端配电箱配电,……”;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2.1条1款“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及即将实施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6.2.4条“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之间的不统一?
[问答题] DGJ32/TJ111-2010中通风机应单独计量,实际工程中通风机一般较分散且功率很小,设计往往就近接入附近配电箱,单独计量比较困难。
[问答题] 不满足GB50057-2010第5.3.8条条件的利用柱筋做防雷引下线时的间距应按哪条规范执行?
[问答题] 按照DGJ32/TJ111-2010,政府机关办公楼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都必须设置能耗监测系统。但是规范对于建筑面积的定义不明确,因为建筑面积包括计容面积和不计容面积两种,界限划分差异产生了此系统设与不设的争执。
[问答题] 设置剩余电流报警系统(具有动作功能),断路器极数如何选择?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6条: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所有保护的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断开。(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P、4P),但有设计院认为采用的是漏电报警系统,不切断电源,相应断路器可不设N极。图审如何执行?
[问答题] 建筑物防雷设计没有按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专用防雷引下线”,且没有利用所有柱子作为防雷引下线,仅仅是利用部分柱子内的的主筋作为防雷引下线,审查时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