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西方近代权利政治观的发展演变。
根据法理学的一般原理,可以先对政/治权利法进行定义。所谓政/治权利法,就是调整人们在政/治生活中获得、运用、维护和放弃政/治/性/权利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性质,就是事物的特性和本质,即事物具有的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点。故,政/治权利法的性质,也就是政/治权利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点。政/治权利法即为规定人们政/治权利义务的法律,或可称为宪/法性法律,例如宪/法中关于人民政治权利义务部分,等等。总而言之,政/治权利法的性质,即,政/治权利法是一种直接源自宪/法文理词义而产生的赋权性
[单选题]认为民权和政治权利应当优于经济、社会文化和集体权利,这种法治观属于()A.形式性的法治B.古代法制理论C.近代法治观D.自由民主派
[主观题]神学政治观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 神学政治观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 马克司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