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东甲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因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规定,故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并予以拒绝
B.股东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C.股东丙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D.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