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宋某,某大学大三学生。2013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被所在学院学工办的老师指派送一份材料到校行政楼团委学工科。在送完材料后,宋某并没有立即返回向老师报
[问答题]宋某,某大学大三学生。2015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被所在学院学工办的老师指派送一份材料到校行政楼团委学工科。在送完材料后,宋某并没有立即返回向老师报
[问答题]宋某,某大学大三学生。2015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被所在学院学工办的老师指派送一份材料到校行政楼团委学工科。在送完材料后,宋某并没有立即返回向老师报
[单选题]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该投资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B .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C . 若宋某以其为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D . 杨某可以不经其他股东表决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单选题]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本文来源:考试大网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子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试题]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三学生李某(已成年)可以从事期货居间服务。( )
[单选题]96~100 2004年4月,某大学为建设学生公寓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砖一律采用国家标准砌块,每层加钢筋混凝土圈梁;大学可预付工程款(合同价款的10%);工程费用于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等。一年后,学生公寓楼如期完成,在大学和建筑公司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时,大学发现工程3~5层的内承重墙墙体裂缝较多要求建筑公司修复后再验收,建筑公司认为不影响使用而拒绝修复。因为很多新生